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我们这一期的新华网在线访谈,今天我们演播室里为您邀请到的是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后选人杜东翔先生。杜东翔先生您好![ 2009-07-08 10:00 ] | 杜东翔:你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2009-07-08 10:00 ] | |
主持人:杜东翔从事检察工作25年,从批捕科到起诉科再到反贪局、业务管理中心,他“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被同事们是“活字典”和“百事通”。办理的案件有5000起但是没有一起错案,当病魔向他袭来的时候他毅然决然的坚守在工作岗位,被大家称为“铁人检察官”。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诺言,今天我们和广大网友一起来分享杜检察官背后的故事。跟我们的网友介绍一下最近都在忙一些什么案子。[ 2009-07-08 10:00 ] | 杜东翔:我现在在检察院业务监督管理中心,为了加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管理,我们主要负责检察机关的所有案件的进出口管理和遗漏案件的审批审查。我们主要是检察机关做出总体决定的一些案件,逮捕、起诉这类案件。这一段审查的主要涉及批捕科的不批捕案件。[ 2009-07-08 10:01 ] | |
主持人:同事们把您称为“百事通”“活字典”,您干一行,爱一行,这些称号有没有什么来历。[ 2009-07-08 10:01 ] | 杜东翔:这也不算什么称号,我是1984年到检察院工作的,这些年来经过自己不断的学习,也从最基础的书记员干到副科长、科长,经验逐步积累,同志们对我知识比较多,经验比较多,对法律法规比较熟悉,是一种说法,不算是一种称呼。[ 2009-07-08 10:02 ] | |
主持人:大家什么时候开始称您“活字典”、“百事通”的?[ 2009-07-08 10:02 ] | 杜东翔:大概从2000年左右,通过十几年的学习积累,通过自己的努力,不管是在理论水平,还是实践经验,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2009-07-08 10:03 ] | |
主持人:有没有很具体的事情。[ 2009-07-08 10:03 ] | 杜东翔:我在这些部门实际上干了15年的刑事检查批捕工作,使用的法律主要是《刑诉法》,因为干的年代比较多,用的也比较多,所以同志们经常遇到一些案件在适用法律上,在运用证据上有啥疑问的,经常找我探讨。同志们逐渐说,杜东翔知道的东西比较多,确实是“百事通”。[ 2009-07-08 10:04 ] | |
主持人:通过您审查和亲自办理的案件有5000多起,但是没有一起错案,这里面也牵扯到很多专业知识和经验,给我们介绍介绍。[ 2009-07-08 10:04 ] | 杜东翔:工作中不办错案,主要是得严格依法办事,办案主要是靠证据,对证据的审查要慎之又慎,要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必须得树立这个信心。还要把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要在每个案件的细微处下工夫,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办好案件,才能办好每一起案件。[ 2009-07-08 10:05 ] | |
主持人:在您办案的过程当中,有没有令你感觉到比较困难,或者处理起来比较棘手的案件?[ 2009-07-08 10:05 ] | 杜东翔:办这一二十年案件了,确实也有处理比较困难,比较棘手的案件。这些案件一般每年都要有几起,有些案件能长达三四年案件都结不了。有些案件涉及到事实证据认定问题,有些涉及到各方面认识不统一的问题,包括检察系统自己内部,检察系统法院内部不统一,这样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 2009-07-08 10:06 ] | |
主持人:你能不能根据您的经验和办理这么多案件的一些情况给我们总结一下,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然后在办案过程当中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2009-07-08 10:06 ] | 杜东翔:这些年我一直在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工作。要想办好案件必须得熟悉法律,如果不熟悉法律,你都不知道这个法律是怎么规定,不了解这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这个犯罪和其他犯罪有什么区分,你就不能办好案件。所以一定要学习法律,学习法律以后以后的案件如何办理就要依据法律来处理。所以说,必须得有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 2009-07-08 10:07 ] | |
杜东翔:我原来是中专毕业,而且我学的不是法律专业。所以到检察机关工作以后,感觉确实在理论知识上力不从心。所以后来我参加了电大的法律专业学习。后来又参加了成人高招法律本科学习,通过逐步学习对法律的理论体系,特别是刑事法律理论体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对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009-07-08 10:07 ] | 主持人:不管是别人,或者同事怎么来称呼您,您自己感觉您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步?[ 2009-07-08 10:08 ] | |
杜东翔:同志们说的“百事通”有点夸张,但是一般的案件怎么处理,如何处理,法律有什么规定,原来怎么规定,现在怎么规定的,基本上都知道。有些不会背,但是也知道哪个法律,因为咱们《刑法》虽然变动不多,但是《刑法》经常修订,而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法律过程中也发布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这些规定都是在指导在办案实践中必须遵循的。现在《刑法修正案》已经修正到第七稿了,所以这些东西你必须学习,你不学习不知道《刑法》有什么改变。你要是评你自己过去的经验执法,就可能办错案。[ 2009-07-08 10:08 ] | 主持人:您认为对这些专业知识的掌握上有没有技巧呢?[ 2009-07-08 10:09 ] | |
杜东翔:专业知识的掌握必须得既得学习法律条文,还要从实践中学,得多方面来学习,来把握。[ 2009-07-08 10:09 ] | 主持人:我们也听到有关介绍说,您办公室的文件柜里放了十多本办案笔记,和20多本案件文书,凡是您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会留底,备查,这是为什么呢?[ 2009-07-08 10:10 ] | |
杜东翔:这些年我办的案件资料,我办公室记的案件资料和讨论的情况,实际上我们办的每一个案件,案件承办人都整理了一本内卷在我们档案室用于保存,我保存这些资料,主要是我在工作过程中我记录的一些东西,就是说不需要保存到档案室的一些东西。保存这些东西,一方面有什么情况有据可查,更主要的是为了积累一些资料,分析案件的特点和办案中的经验教训有点好处。[ 2009-07-08 10:10 ] | 主持人:平时这些东西派上过用场吗?[ 2009-07-08 10:11 ] | |
杜东翔:也派上过用场,有些时间有些案件的过程需要,当时讨论是如何讨论的,谁的意见是什么,有些记录不全的情况,去扒这些案件记录去看。[ 2009-07-08 10:11 ] | 主持人:有没有例子,有一个案件确实需要去查这些案件的痕迹,然后您把这些资料都拿出来以后,有没有这样的例子?[ 2009-07-08 10:12 ] | |
杜东翔:也有,像前些年我们办理涉及,当时我们处理的贪污案件。当时案件记录在档案室保存不全,所以把我保存的资料拿出来,当时是什么时间研究的,如何研究的,还是起到一定的作用。[ 2009-07-08 10:12 ] | 主持人:我们知道您办案当中很较真,为了案件的定性能和检察长争的面红耳赤,包括和同事们也是这样。[ 2009-07-08 10:13 ] | |
杜东翔:所谓较真儿,对于自己的见解喜欢坚持。在工作当中案件的定型,案件的处理意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在相互争论相互辩论,这也是常有的事儿,俗话说理越辩越明。实际上我们来回争辩并不是争谁高谁低,到最后主要是谈自己对这个法律的认识,对这个案件与法律之间如何认定的关系,最终还是准确处理案件。这种情况也很多,主要是我们讨论案件中。在法庭上也能够看到,我们在法庭上是公诉人的角色,和辩护人有些辩论能辩论好多轮,根据自己的见解,根据办案的事实和证据发表如何使用法律的定性意见。包括检察长,有些时间不管是讨论案件还是什么,我认为他那个意见案件事实与证据不符,还是要来回辩论。[ 2009-07-08 10:13 ] | 主持人:有没有哪些案子让你们之间辩论的比较激烈,让您印象深刻。[ 2009-07-08 10:14 ] | |
杜东翔:这类案件实际上很多。不光是在我们本院的案件讨论上,或者是内部检察委员会讨论,就是像上级院,包括向省院讨论案件,汇报案件,有些意见跟他们的意见不一致,还是要发表我们的意见,据理力争我们的意见。[ 2009-07-08 10:14 ] | 主持人:您的较真同志们能认可吗?[ 2009-07-08 10:15 ] | |
杜东翔:这个问题同志们也能接受,因为这个不是对哪个人有意见,主要是为了正确处理这个案件,这个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 2009-07-08 10:15 ] | 主持人:在办案当中您给自己定一个目标,每个案件要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有人说您要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是这样吗?[ 2009-07-08 10:16 ] | |
杜东翔:是的,我们办案过程中要准确,我们一个决定可能涉及一个人的自由,我们一个批捕决定就进监狱了,不批捕决定就可以不进监狱了。一个错判案件在我们工作中的比例来算很低,但是一个错捕,错判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百分之百的不行,所以我们做到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2009-07-08 10:16 ] | 主持人:你平时办案一直秉承这样的信念。[ 2009-07-08 10:17 ] | |
杜东翔:对。[ 2009-07-08 10:17 ] | 主持人:在您印象当中比较典型的“铁案”有没有? [ 2009-07-08 10:18 ] | |
杜东翔:比较典型的“铁案”也很多,因为这些年以错案的标准来衡量,我经受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错案,所以办成“铁案”的案件很多。像有一年,我们办一个案件过程中,当时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是一个盗窃案件,大概是2000多元钱,但是我们审查过程中发现这个犯罪嫌疑人在盗窃过程中有持刀威胁被害人的情景,按照《刑法》的规定,这种情景应该以抢劫犯对待。我们在补查有关犯罪,对邓某提起公诉以后,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本来盗窃案判一年多,基本上超不过两年,所以最后犯罪嫌疑人对判决也没有进行上诉。这也是我们在审查犯罪中,从细节、细微处发现的问题,最终把这个案件办成铁案。[ 2009-07-08 10:18 ] | 主持人:作为检察官您平时办理案件的时候,怎么样来理解这个感情?[ 2009-07-08 10:19 ] | |
杜东翔:人都是感情动物,对法律最后的处理结果我们可以说法律是无情的,但是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我们也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也不是说一点不估计人情,但是这些情不能超越法律,必须在法律规定认可的情况下。[ 2009-07-08 10:19 ] | 主持人:有没有真正难以衡量的时候?您给我们讲讲印象深刻的几件事。[ 2009-07-08 10:20 ] | |
杜东翔:确实有的时候在情与法比较难以处理。说最近的案件,就是一个交通肇事案,这个交通肇事案是她女儿开车带着她妈妈到别处去,但是路上出了车祸将她妈撞死了,按照法律规定这也是构成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要负全责。但是在处理过程中我们也考虑这个,这个交通肇事是过程犯罪,而且是直系亲属,是自己家属之间也进行了协商处理。所以说,我们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通过检委会研究对这个案件做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于情、于理、于法各方面都要考虑。[ 2009-07-08 10:20 ] | 主持人:平时办案过程当中情与法的衡量多吗?[ 2009-07-08 10:21 ] | |
杜东翔:也有一部分,不是很多。但是有些需要从严打击犯罪的,我们一定要从严打击,坚决处理。[ 2009-07-08 10:21 ] | 主持人:在遇到难办的案件,或者是蛮不讲理的人,您是如何处理和对待的呢?在您的概念当中什么叫做难办案件?[ 2009-07-08 10:22 ] | |
杜东翔:在我的理解中,难办的案件主要是两种,一种是证据比较差的案件。因为办案主要是靠收集证据,因为有些事实是靠一系列的证据来证实的,有些事件,有些证据确实已经灭失了,无法提取。我们主要是靠证据来还原当时的客观事实。如果证据很差确实很难,我们要让事实说话,靠证据定案。[ 2009-07-08 10:22 ] | 杜东翔:另外一种难办的案件,一般来说涉及政法系统人员犯罪案件。政法人员犯罪案件主要涉及证据难取,而且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比较强,而且各方面的干扰比较多。我们在办案过程当中顶住各方面的压力,主要靠证据来证实犯罪。[ 2009-07-08 10:23 ] | |
主持人:在您的印象当中比较难办的案件,给我们介绍介绍。[ 2009-07-08 10:23 ] | 杜东翔:像我在原来办理方城县公安局一个派出所的所长的一个徇私舞弊案件,那个案件当时确实比较难办。我们复查案件去了好几次,调了好几次,最终这个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判处了无期徒刑。[ 2009-07-08 10:24 ] | |
杜东翔:还有前些年办一个案件比较特殊,利用他的职权在给犯罪嫌疑人做鉴定时徇私舞弊,导致被害人多次上访,而且当时这个犯罪嫌疑人已经出手砸死了另外一个人,这个案件当时影响比较大,还上过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这个案件经过我们各方面的努力这个犯罪嫌疑人也被绳之以法。这些案件在办案过程中,确实都很难,包括调取证据,包括出庭,包括最终判决,都需要下很大工夫。[ 2009-07-08 10:24 ] | 主持人:像这些不管是难也好,压力也好,大概来自于哪几个方面呢?您自己总结过没有?[ 2009-07-08 10:25 ] | |
杜东翔:我刚才说了,主要是两三个方面。一个方面来自于证据方面,需要调查补全。另外,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现在这个社会环境,有些重要案件确实有人去说情,不能说完全没有这种情况。但是,不管是啥情况,包括我们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都会有说情。我们检察长说得好,什么事你们就去办,有各方面压力,有人说情我给你们顶住,只要你们证据查到手,犯罪事实能够成立,咱就不怕谁给咱压力。确实,办案中方方面面的压力都还是有的。[ 2009-07-08 10:25 ] |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2001年三月,当时为害一方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查处,这个案件您办理不久,您11岁的女儿在放学路上遭到人恐吓,这个是什么情况?[ 2009-07-08 10:26 ] | |
杜东翔:这个案件是南阳第一次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当时这个案件,这个人在市内饭店、商铺、酒吧横行霸道,祸害一方。当时我在起诉科当科长,当时我说这个案件我办。这个案件涉及了20多人,作案30多起。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当时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全部到案,所以有些在外面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指使其他人又打电话威胁,也有在我女儿放学回家的路上拦截、恐吓。[ 2009-07-08 10:26 ] | 杜东翔:但是当时确实家里也劝我,这帮人在城区这么长时间,咱都在城区长期生活,得罪不起,能不办就不办,别办这个案件了。当时我说的,这个案件起诉到检察院来一定得有人办,我现在是科长,我不可能把这种危险再推给别人。不管怎么说,咱们是代表国家,代表正义一方来办理这个案件,咱不怕他们。他都是背后说,他也不敢站在正面来说。[ 2009-07-08 10:27 ] | |
主持人:当时遇到危险的情况?[ 2009-07-08 10:27 ] | 杜东翔:当时就是我女儿,他们在放学路上恐吓。[ 2009-07-08 10:28 ] | |
主持人:后来这个案子什么结果呢?[ 2009-07-08 10:28 ] | 杜东翔:后来这个案件经过我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最后起诉到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做了有罪判决。[ 2009-07-08 10:29 ] | |
主持人:当时他们在路上拦截您11岁女儿的时候他都恐吓一些什么?[ 2009-07-08 10:29 ] | 杜东翔:主要说回去给你爸说,这个案件给我弟兄处理轻一点,处理重了你小心点。但是最终我们处理是依法处理,最终量刑来说还是量的还是不低的。[ 2009-07-08 10:30 ] | |
主持人:当时您担心过女儿的安危吗? [ 2009-07-08 10:30 ] | 杜东翔:当时也担心女儿的安危。因为平时工作比较忙,为女儿付出的也很少,为自己的工作还要他们担惊受怕,心理也是有点不安。但是,也不可能因为一句恐吓我就拿案件做交易,就不依法办理案件。所以说,这个恐吓事件出现以后,我和家里也采取了一些安全措施。因为我当时住的离女儿不是太远,所以那一点家属经常在放学、上学的路上,上学送过去,放学以后给老师交待,让老师送学生期间再稍微送远一点。[ 2009-07-08 10:31 ] | |
主持人:女儿在遇到这样的情况以后她是什么样的反映?[ 2009-07-08 10:31 ] | 杜东翔:她当时也很害怕,回去给我说。我说你不用怕,他们也不敢对你怎么样。再一个,咱们采取措施,这一段你和同学们结伴上学,再一个能够送你就送你,不会有什么事。[ 2009-07-08 10:32 ] | |
主持人:家里人因为这些事埋怨过您吗?[ 2009-07-08 10:32 ] | 杜东翔:干我们这个工作,经常干这项工作方方面面的危险也都会存在,但是时间长了,家属也理解。干这一行的,你不可能谁威胁一句,或者谁说一句什么,案件你就不办下去,那也不可能的事。[ 2009-07-08 10:33 ] | |
主持人:总的来说对您还是相当支持的。我们也了解到您在工作创新上率先推出检察机关公诉引导工作机制,而且还首创了工作“列表式阅卷审查法”被大面积使用,给我们介绍介绍您在工作当中的创新。[ 2009-07-08 10:33 ] | 杜东翔:这些都是工作当中为了更好的履行职责,摸索出来的。工作机制或者叫做工作方法。因为在公诉科期间,原来公安局侦查案件,侦查以后送到检察机关去,但是在侦查过程中,因为对证据的认识,证据的运用思路不是太一致,造成案件到检察机关以后,因为证据取得不到位,或者有些证据没有取到又重新补充侦查。有些证据能够补充过来,但是有些证据因为时间过长,证据已经灭失了不能查证,造成案件有时间无法处理。[ 2009-07-08 10:34 ] | |
主持人:有没有因为这个,确实受到影响的案件?[ 2009-07-08 10:34 ] | 杜东翔:在实践当中确实遇到过。所以说,为了减少这方面的问题,提高办案效率,我们当时对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什么时候介入,介入的时机,介入的权力义务做了规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思路和证据收集都起到比较好的作用。[ 2009-07-08 10:35 ] | |
杜东翔:实行这个制度以后,办理南阳当时肉食企业集团王鸿瑞非法吸收存款案,这个案件当时在南阳影响比较大。而且还涉及有其他的职务侵占,虚报注册资本,涉及到他们家族的十来个人。这个案件涉及到吸收存款的用户比较多,这些用户后来冲击市委政府,还阻断过铁路。[ 2009-07-08 10:35 ] | 杜东翔:当时成立了专案组,当时我和主管检察长、和杜素(音)检察官提前介入,和公安机关讨论这个案件如何侦查,如何处理。当时我们交换意见,提出很多问题,提出要分组分案去办理下去。通过查帐,包括审计分开来进行。原来他们在一起,弄的证据很乱,所以分人分罪名来立卷调查,分成组,这样案件通过调查取证工作比较顺利。虽然案件办的时间比较长一点,但是案件得到了依法处理。[ 2009-07-08 10:36 ] | |
主持人:确实您率先推行了“检察机关公诉引导侦查”工作方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列表式阅卷审查法”是什么?[ 2009-07-08 10:36 ] | 杜东翔:“列表式阅卷审查法”这个是多人多起参与案件,我们办的案件,少的也有三几本案卷。前一段我们同事办的案卷那是一百多本案卷,几个人抬着案卷去弄。如果太多的案卷,照着一般的方法案卷容易弄混淆,看了这个忘了那个,容易弄乱。所以当时说,我们在一起商量,把有关犯罪的要件,时间、地点、方式、手段、结果和犯罪嫌疑人公诉,证人证言这些东西列成表格,既便于事实证据之间的对应,也可以看出来证据之间的相互矛盾。如何排除矛盾,列出表格就能看出来这些问题存在在什么地方,哪些地方有问题。通过这个办法能提高案件的审查质量和效率。实际上在审查案件当中一种便利方法。[ 2009-07-08 10:37 ] | |
主持人:这种方法在您平时的办案当中运用以后有什么好处体现出来吗?[ 2009-07-08 10:37 ] | 杜东翔:像表格列出来以后,我们有些时间在出庭过程中就可以拿上表格,不用一页一页的看,拿着表格就可以看出这起犯罪是什么事实,什么时间、地点、手段,有什么证据证实,这些一目了然比较清楚,还是比较简便。[ 2009-07-08 10:38 ] | |
主持人:您所创新的这些工作方法,当时是怎样摸索出来的,给我们讲讲过程。[ 2009-07-08 10:38 ] | 杜东翔:这实际上是在工作过程中一步一步积累。原来阅卷,现在公诉叫做审查报告,原来叫做阅卷笔录,原来阅卷笔录基本上都是一张纸在记,记下来之后看起来还是很乱,所以想着有一个什么简便方法化繁为简,列成表格,表格是比较一目了然的东西。所以说,就慢慢的探索,开始表格内容也不一定有这么多,后来是逐步增加,逐步探索的过程。[ 2009-07-08 10:39 ] | |
主持人:当时单位的同事,您向他们推广您这种工作方法的时候,大家的反映是什么呢?[ 2009-07-08 10:39 ] | 杜东翔:当时我们在一起,后来共同使用,大家说这种方法是简单,还能看得清楚,确实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来就能看出证人证言和犯罪公诉有什么矛盾,证人证言之间有什么问题,确实能够看明白,便于找出问题,把矛盾点排除了才能认证犯罪。[ 2009-07-08 10:40 ] | |
主持人:现在这些工作方法已经推广开了吗?[ 2009-07-08 10:40 ] | 杜东翔:这些方法大多数有些同志们还在用。因为每一个阶段法律文书要求不是太一样。有些时候,现在虽然公诉上没有阅卷笔录了,但是审查报告,出了审查报告以后有些同志还要再出一个表,它看着方便,对照着比较简便。[ 2009-07-08 10:41 ] | |
主持人:因为您所创新的这个工作方法获奖了没有?[ 2009-07-08 10:41 ] | 杜东翔:这个单位当时没有这个奖项,我们当时摸索这些东西都是为了工作,为了加快办案速度,提高案件质量,并不是说想获得什么奖。[ 2009-07-08 10:42 ] | |
主持人:听说您在2005年5月做完了肾移植手术半年之后依然在工作岗位上坚守者,甚至有带病加班的状况。您对自己的身体状况难道不担心吗?[ 2009-07-08 10:42 ] | 杜东翔:当时是2005年我做了肾移植手术以后,休息了将近半年时间。休息半年以后,做了肾移植都知道自己的生命是有限的,不可能像正常人一样,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死亡。现在我们这样的维持好的大概十几年比较多,像短的也可能几年就不行了,长的也有三四十年的也有。所以,我们这个生命更有限,生命是脆弱的,也可能一次感冒,一次感染都可能对移植肾脏都又破坏,都又出现问题了。[ 2009-07-08 10:43 ] | |
杜东翔:但是我认为,人的生命虽然有限,但是工作是无限的。而且随着延长生命的长度不容易,但是可以扩展生命的宽度。我在有病以后,单位同事各方面得对我很照顾。而且在我当时做肾移植手术的时候院里给我捐了20800块钱,这确实使我感觉到单位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对于我来说,没有什么可以回报大家的,只能说能工作就去工作,能出一点力就出一点力,尽自己的一点力量再多干一点工作,多干几年工作。[ 2009-07-08 10:43 ] | 杜东翔:因为,我确实十分热爱检察官工作。要不叫我干工作,最后那一段不干工作,感觉在家里很空虚和无聊。只有感觉去工作了,才能感觉到对社会有用,能感觉到快乐、幸福和充实。对于我们肾移植病来说,一方面得坚持规范用药,另外一个方面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有一个愉快的心情。对于我来说,能够上班工作是比较高兴快乐的事情,所以说我在休息半年以后,继续要求去上班。能走到院里面都感觉很高兴。[ 2009-07-08 10:44 ] | |
主持人:您做完了肾移植手术以后,您的身体状况,包括刚才您也谈到很多肾移植患者生命状况,这个情况,您为自己没有担心过?[ 2009-07-08 10:44 ] | 杜东翔:当时也担心,主要是想着如果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这种延续生命也没有多大意义。只是说,想着使自己的生命能更有意义一些。[ 2009-07-08 10:45 ] | |
主持人:自己因为自己的身体状况低落过吗?[ 2009-07-08 10:45 ] | 杜东翔:在有病期间确实低落过。我发病那一年想,人到40岁就不能工作了。也可能永远的都要离开这个世界,当时确实情绪也很低落。但是,在后来我到北京去检查,在北京我看到肾移植尿毒症患者通过肾移植还能工作,还能像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所以说后来的情绪慢慢的比较稳定了。后来通过了解,通过肾移植手术有能使自己基本生活工作还是没有太大影响,这才多了信心。[ 2009-07-08 10:46 ] | |
主持人:家里的经济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因为您这个病经济条件出现过问题呢?[ 2009-07-08 10:46 ] | 杜东翔:家里经济条件,因为我和爱人都是公务员,工资也比较低,确实因为这个病家里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当时做手术的时候花了十来万块钱,现在已经四年多了,每年维持费用大概将近10万块钱。虽然医保能够解决一些费用,但是每年自己还得两三万块钱,这两年工资涨点了还好点,还能留点生活费。最早做手术的时间,两个人工资不够我一个人每月支付药费,而且做手术的钱都是去借来的钱,所以基本上家里没有什么积蓄。[ 2009-07-08 10:47 ] | |
主持人:面对这样的经济条件,生活上遇到这些大的困难,您还依然把心思放到工作上,尤其是在您休息半年之后就已经返回到工作岗位了,家里人对您这样的做法没有意见吗?[ 2009-07-08 10:47 ] | 杜东翔:家里人开始也是为我着想,不同意我去上班。但是后来看到我在家里每天无所事事心情不好,后来通过沟通,我说你叫我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也看不进去,不上班也没有用。所以说后来通过沟通,后来家里也同意我去上班,尽量注意休息,不要太累了。[ 2009-07-08 10:48 ] | |
主持人:您投入到工作状态之后还考虑到休息的事情吗?[ 2009-07-08 10:48 ] | 杜东翔:确实是考虑工作比较多,休息的事有的时间就忘了。我上班之后领导比较照顾我,让我到监督管理中心,监督管理中心虽然加班熬夜的时间少了,但是不比在反贪局工作量少,因为一上案件可能十天半月就不休息了,虽然加班的时间少了一点,但是有些时候案件还是比较急的。因为案件都有办案期限,特别我们在不批捕案件,有些时间就是很紧,所以我们必须在办案期限内审查案件。所以有些时候还是需要再加班。[ 2009-07-08 10:49 ] | |
主持人:工作当中身体怎么样?[ 2009-07-08 10:49 ] | 杜东翔:刚刚上班那一段时间,有些时间身体比较虚弱,有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种情况。但是现在还可以,现在我的情况基本上稳定,每天除了跟别人不一样的就是每天得定时吃药以外,别的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现在各方面状况维持得还可以。[ 2009-07-08 10:50 ] | |
主持人:您做完了手术,又回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上的时候,有没有因为这个身体的原因耽误过工作呢?[ 2009-07-08 10:50 ] | 杜东翔:在我回到岗位上以后,没有因为身体原因耽误过工作。因为我们有五个同志,经常相互照应,没有影响工作。我主要负责工作案件,还有其他的一些案件,这部分的案件定性证据树立我参与的更多一些。[ 2009-07-08 10:51 ] | |
主持人:您自己觉得经过一场大病以后有什么变化吗?[ 2009-07-08 10:51 ] | 杜东翔:经过这场大病,可以说看淡了一些东西,也看重了一些东西。看淡了社会的名誉、地位、金钱,但是看中了健康。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健康什么都没有,如果身体垮了一切都没有了。我现在很注意身体健康,每天我现在基本上早晚都要出去走走,一天走个七八公里,十来公里。[ 2009-07-08 10:52 ] | |
主持人:您现在面对工作和面对生活的心态,跟之前有什么不一样吗?[ 2009-07-08 10:52 ] | 杜东翔:现在感觉生活还是很美好的!每天要想到高兴快乐的方面,不能过多的计较不愉快的事情。只有每天看到高兴快乐的事,你才能更好的生活,工作下去。[ 2009-07-08 10:53 ] | |
主持人:我们也知道,检察系统是最有权力的部门之一,平时面对这么一个有权力的部门当中存在的问题您是怎么看待和处理的?[ 2009-07-08 10:53 ] | 杜东翔:检察机关不能说最有权,因为他的工作职责赋予他一定的权力,但是在整个检察机关,整个队伍,不管是办案,整个队伍的主流还是好的,大多数都是能够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是,确实也有个别人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行为也都有,但是这些只是极少数,对于这些极少数我认为应该坚决予以查处,必须处理清除出执法队伍。[ 2009-07-08 10:54 ] | |
主持人:您自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 2009-07-08 10:54 ] | 杜东翔:在这些年的办案过程中,我自己没有吃拿卡要,但是确实有人去找我送我东西,送我钱。对于这些东西能够当场退回的当场退回,如果不能当场退回的通过组织予以退回,没有收过别人的钱财。[ 2009-07-08 10:55 ] | |
主持人:刚才你也谈到因为自己患病之后经济比较紧张,在这样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廉洁奉公、公正执法的操守,中间有矛盾和挣扎没有?您的信念是什么?[ 2009-07-08 10:55 ] | 杜东翔:作为一个检察官是一个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在我认为,更应该是一个公平正义的践行者。选择检察官这个职业,基本上是不能发财的,基本上选择这个职业意味着你选择了甘于清贫,必须要严以律已。在我工作这20多年,坚持“手不能伸,嘴不能馋,心不能偏,财 不能贪”,这是个生活准则,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生活。虽然在我有病以后,家庭的经济很困难,确实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但是这些情况丝毫不能改变我廉洁从检、严格执法的职业操守。我们检察职业道德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清廉,这是最基本的操守。公平、公正、清廉这是检察官的基本职业道德。[ 2009-07-08 10:56 ] | |
主持人:就从你的事迹报道之后中宣部把您列为典型,组织中央各大媒体采访报道您,河南省委、河南省总工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授予您“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模范检察官”等等荣誉称号,您获得这么多的荣誉,自己有什么感受呢?[ 2009-07-08 10:56 ] | 杜东翔:我认为,我这些年这样做并不是为了获得什么荣誉。但是荣誉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期望和鞭策。我认为给我的荣誉不应该是我一个人的,基本上是我们宛城区检察院这个集体的。因为每一项成绩的取得啊,都得益于我生活的宛城区检察院,连续三届优秀检察院,在这个集体中整体氛围才能够出现。如果没有组织培养,没有领导的支持,没有同志们的帮助不可能取得成绩。因为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不是一个人的功劳。所以说,我只是宛城区检察院130名干警里面的代表。[ 2009-07-08 10:57 ] | |
主持人:这些荣誉会不会让您自己感到一些压力呢?[ 2009-07-08 10:57 ] | 杜东翔:荣誉让我自己感觉到压力,我感觉到有些方面做的还不够,需要以后进一步做好工作,做好表率,回报大家的期望。[ 2009-07-08 10:58 ] | |
主持人:作为一个工作多年的检察官,通过您的工作时间和经验对现在的法律工作和队伍建设您有什么建议吗?[ 2009-07-08 10:58 ] | 杜东翔:法律工作和队伍建设,首先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再一个,就是要搞好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如果自己业务知识都不行,光有热情没有真本领是干不好工作的。[ 2009-07-08 10:59 ] | |
主持人:对年轻的检察官们,您有什么忠告吗?[ 2009-07-08 10:59 ] | 杜东翔:年轻检察官,应该热爱自己的工作,爱岗才能敬业,如果不热爱你自己的岗位,就干不好工作。必须得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件事,办好每一个案件,同时忠实于国家人民的利益,忠实于法律,最终达到维护社会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果你到检察机关来是想发财,那你就辞职去经商去,在检察机关不可能发财。[ 2009-07-08 11:00 ] | |
主持人:谢谢杜检察官。杜东翔同志检察工作25年,他始终牢牢记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一直在践行着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我们再次感谢杜检察官来到我们新华网访谈现场,也感谢广大网友,再见![ 2009-07-08 1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