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储蓄 活期储蓄一元起存,多存不限。储户持我行发给活期储蓄存折可以随时到我行近200家储蓄营业网点进行通存通兑,并得到安全、快捷、准确、方便的服务。每年6月30日结算利息一次,并入本金起息。如未到结息日清户,利息计算至清户前一天止。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五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开户时由储户约定存期,按月存储固定金额,以后每月存入,金额不变。到期一次支取本息。这种储蓄积零为整,适合储户的小额积余款的存储,具有计划性强、积累性高和适应性广的特点。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50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储户根据需要选择存期,存期越长,利率越高。储户凭银行发给存单到期支取本金和利息。利息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利率计付。如储户因资金急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未到期存单到存款行办理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也可作为质押品申请办理个人小额质押贷款。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到期不取可由银行自动转期,即银行按照存单原定存期,将本金连同到期利息一起自动给予转期,不另新开存单,届时您可凭原存单支取。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原存单所定的期限),此时将按原存单到期日公告的相应存期的定期储蓄利率计付到期利息;如果未到一个存期支取,此时将按支取日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 本金:一次存入,一万元起存,多存不限,但必须按一千元的整倍数存储。存入时,由银行发给存折,凭以支取利息和本金。 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三种,由储户在开户时约定。 利息:按存入日约定存期的利率每月计付利息一次。开户日为每月的取息日。取息日未支取利息的,以后可随时支取。利息可在全市储蓄网点通取。 提前支取:储户如有急需,可提前支取本金,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算存期内利息,并扣回已支付的利息。不办理部分提前支取。 逾期支取:储户除一并支取本金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逾期息。
教育储蓄
我行教育储蓄的对象为在校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采用实名制,办理开户时,储户须持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储户本人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可选择一年、三年和六年三种期限。最低起存金额每户50元,每一账户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
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方式,但享受整存整取利率:一年和三年期分别按开户日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整存整取五年期储蓄利率计息。该项储蓄免征利息所得税。参加教育储蓄的学生如向本行申请助学贷款,还可给予优先解决。
教育储蓄是家庭为子女教育消费积累资金的良好工具。采用零存整取的方式能够集腋成裘,为子女攒下一笔不小的学习费用。储户到期支取时,须凭存折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享受利率优惠和免征利息税。
不固定面额定活两便储蓄
与无记名定活两便相比,具有"更方便、更安全、更有利"的特点。一是存期不限:随时存取,通存通兑,兼有定期之利,活期之便;二是面额不定:最低1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选择余地大;三是安全性好:记名式,可预留密码,可挂失。
单位人民币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存取,并依照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的存款。如果客户在我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便可以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类支付工具办理结算,如:支票、本票、汇票等。 1、活期存款帐户的种类: 企事业单位的活期存款帐户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 基本存款帐户,是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存款帐户,是其办理日常转帐结算、工资、奖金和现金收付的帐户。 一般存款帐户,是企事业单位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办理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帐户。 专用存款帐户,是企事业单位因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特定用途等需要开立的帐户。 临时存款帐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帐户,主要办理转帐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2、开户手续: 单位申请开立基本帐户时,须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或其他规定的文件,同时出示由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代码证书(副本)》或代码卡,向我行领取、填制一式四联《开立银行帐户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人章(附属单位还应加盖主管单位公章),连同单位印鉴卡一起送交我行。我行审核后,在《开立银行帐户申报表》上加盖公章,编制银行帐号,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向客户发放开户许可证和帐户管理卡。 单位申请开立一般帐户时,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基本存款帐户管理卡》、《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和其它有关证明,向我行领取、填制一式三联《开立银行帐户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私章(附属单位还应加盖主管单位公章),连同印鉴卡一起送交我行。我行审核后,在《开立银行帐户申报表》上加盖公章,编制银行帐号,同时向客户核发中国人民银行一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申报手续与一般存款帐户相同。 客户如需要申请开立临时存款帐户,请持原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法人单位同意其在沪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并承担其经济法律责任的证明(法人单位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其帐户的开立、申报手续与基本存款帐户相同。
单位人民币定期存款 如果您的企事业单位有短期不用的资金,可在我行办理单位定期存款业务。 1、期限及利率: 单位定期存款存期分3个月、半年和1年三个档次,本金一次存入,由我行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下简称证实书),并按不同期限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 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一万元,多存不限,实行利随本清计息办法。存款在存期内的利息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日,如适逢法定假日,银行可接受单位在节假日前一天办理转帐支取,仍按原利率计息。如到期未办理转期手续,其逾期息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办理手续: 客户在申请办理定期存款时,应提交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申请书",签发转帐支票交我行,我行经审核后,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帐户证实书"。 客户如需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存款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剩余存款换发新的存款证实书,按原证实书开立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和原定存期计付利息。 客户定期存款到期后,可以办理转期手续。 客户如发生存款证实书遗失、损毁、被盗可办理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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