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竭力为王志昆开脱
——张书海:枪是借的 不是买的

2001年08月17日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17日商报讯 (记者 张可丹)张书海在庭审中竭力为一些案件参与人承担罪责,可谓尽显“义气”。在对被告人王志昆非法买卖枪支的调查中,张书海一口否认枪支不是买的,而是自己借来的。
    尽管王志昆在庭上承认,因张书海是自己的姑父,他上大学时因家境贫穷,张书海经常帮助他,因此,1997年张书海找到他说农村治安差,要想买支枪看家护院。于是他从朋友张某处(另案处理)拿来一支猪枪,向张书海要了54元钱的作为卖枪款。
    但张书海却干脆否认了自己托王志昆枪的事。他说,当初自己想有把枪上山打猎,枪借到后,他对这把5连发猎枪爱不释手,不想归还,于是便对王志昆谎称自己把枪弄丢了,给了王志昆500元钱为丢枪的赔偿费,他与王志昆这间并不是真正的买卖枪支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