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张国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命令

(2001年08月15日 07:40 )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15日商报讯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队长张国民同志,1971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线,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刻苦钻研刑侦业务,运用刑事侦查技术破获了一大批重特大疑难案件,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注重加强刑事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民警学习刑事技术业务,提高民警运用刑事技术侦查破案的水平。他注意总结刑侦工作的实践经验,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刑事侦查技术,加强刑侦技术理论研究,在全国性的刊物上发表了多篇论文。多年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省、市优秀人民警察。特别是在侦破郑州市“12.9”系列持枪抢劫银行案的过程中,他在专案组的领导下,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领民警认真勘查现场、提取痕迹物证,并做了大量周密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为准确划定侦查范围,明确侦查方向,最终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根据张国民同志的突出事迹,特授予张国民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