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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开陷阱才能吃到馅饼购买二手房谨防四大陷阱
2009-08-06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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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6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王晓欣)不透明全包价、买了房却不能转户口……8月5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今年第二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谨防陷阱。

    ■全包价暗藏不正当差价

    案例:郑州市民刘先生在文化路上购买了一套30万元的两居室,中介公司称30万元的费用包含了所有需缴纳的税费。

    刘先生签完合同后发现,那套房子的原业主卖给中介公司的售价仅25万元,加上各种费用也不过27万多元!

    提醒:购买标明“全包价”的二手房,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将中介公司收取的费用及需要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了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详细计算相关收费;一定要同业主见面签《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收取不正当差价。

    ■买了二手房不能转户口

    案例:郑州市民李女士在纬五路附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本想买了房子之后把户口转过去,但买过房子迁户口的时候才发现,房屋原主的户口没有迁出,李女士没有办法迁入。

    提醒:如果卖给买方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户口迁入,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无法将卖方户口迁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就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卖方迁出户口的时限;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房屋户籍状况。

    ■买经适房要查上市条件

    案例:郑州市民高先生通过一家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交了钱却发现过不了户,因为这套经济适用房没满5年,不能上市。

    提醒:消费者购买经济适用房时,要注意房产是否达到上市条件,约定补缴出让价款的责任方。买房改房时,应注意卖方必须夫妻同时到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物业交验手续不可少

    案例:王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易完毕入住后,物业公司却上门来收供暖费和物业费。原来该房屋原业主拖欠了近两年的供暖费和物业费。

    提醒:购买房屋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后再支付剩余房款。另外,在房屋过户前,一定要将物业维修基金等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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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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