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向省财政厅发送《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2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函》,公布了各省辖市(示范区)2025年2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各省辖市(示范区)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504万元,得补3024.5万元。
7个省辖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信阳927.5万元,漯河829.5万元,南阳681.5万元,许昌572.5万元,驻马店200.5万元,周口197.5万元,洛阳95万元。
11个省辖市(示范区)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濮阳668万元,焦作457万元,新乡417.5万元,郑州321.5万元,商丘303万元,平顶山259.5万元,济源231万元,安阳162.5万元,鹤壁115万元,三门峡55.5万元,开封34万元。(记者 裴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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