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7月26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李酌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任命:
卜发忠、李继红、刘铁良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袁小刚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志高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凤强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蔡智玉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朱正宏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福蕾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冯童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关晓海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高海娟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李慧娟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沈青梅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闫顺利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吕强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群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于跃辉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常若琼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王江华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张俊宇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监督庭副庭长;
李欣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高攀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刘建梓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辉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志高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袁小刚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高海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铁良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关晓海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慧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闫顺利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职务;
王凤强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冯童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肖贺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候红卫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秀娥的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志强、牛晓丽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侯民义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王广军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谷永清、苏康健、余斌、王继峰、高振中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丁笠洲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元良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程江波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